庆群办发〔2014〕75号
关于印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整改落实督促检查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市委各督导组:
为了确保整改任务真正落地兑现,巩固拓展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督促检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庆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整改落实督促检查标准
一、落实市委精神坚决有力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的意见》(庆办发〔2014〕115号)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推进措施或方案。
二、后续工作机构运行正常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健全,谋划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
三、公开情况全面及时
对整改方案、群众评价、整改完成情况、上级督查评价意见、群众测评结果及制度建设等,结合实际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公开,根据整改任务的需要,能够每季或即时进行公开。
四、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到位
按照路线图、时间表落实“两方案一计划”严格具体,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位,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对其承担的任务清、底数清、完成时限清;按整改时限于9月底前整改的各项任务完成较为彻底,12月之前完成的任务推进有序。
对中央确定的“7+4+10”、省委确定的“3+4”和市委确定的“8+2”专项整治任务,每项专项整治任务都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做到工作有目标、责任有主体、推进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上下联动解决突出问题办法措施明确。
五、“四风”突出问题查处件件有着落
对群众有举报、媒体有反映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和查处的问题,调查核实认真,纠正和追究及时,做到件件有着落,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
六、制度建设有效管用
按照于法周延,于是简便原则,对已有制度梳理认真,废、改、立工作到位,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配套措施能够跟进策应,使制度趋于严密、具体和可操作。
抄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第十一督导组
抄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副地级以上领导干部,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
中共庆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印发
(共印3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