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敏珍生平事迹
高敏珍(1914——1963)陕西米脂人。蔡子伟同志夫人。1930年参加革命,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甘宁苏维埃政府妇女委员会委员长,陕甘宁边区党委妇女部干事,陕甘宁边区党委妇委委员,陕甘宁边区妇联组织部长、执委会委员,中共中央西北局妇委委员,陕甘宁边区妇女合作社主任,西北局妇委委员,西北妇联生产部部长。
1934年10月,转陕甘苏区担任梨园堡列宁小学教师。次年春,调安塞任陕北团特委妇女干事。1935年9月,在“左”倾肃反中,夫妻俩无辜入狱,成了跟随刘志丹的“右派”,在洛河川遭到逮捕并被施以酷刑。并要处以死刑。因当时有身孕,当地老百姓求情“一刀不杀二人”才幸免于难。10月,毛主席、党中央长征到陕北,纠正了“左”倾错误路线,救出了她和丈夫,并恢复了他们的工作。11月,高敏珍担任苏维埃政府妇女委员会委员长。年底,到瓦窑堡中共中央国民经济部合作指导委员会工作,1936年春调中央妇女部。1937年1月,随中央机关进驻延安,参加陕甘宁边区妇女部工作。1938年3月8日,出席边区第一次妇代会,当选妇委委员。期间,她不顾肺病折磨,组织妇女交公粮,做军鞋,支援前线。7月,担任陕甘宁边区妇联组织部长。
1939年2月,高敏珍在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当选参议员。同年秋,由于国民党特务陷害,高敏珍产后刚满月,与丈夫再次入狱,遭受不白之冤,在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延安)身陷囹圄长达5年之久。1944年毛泽东主席得知情况后,指示边区保安处经过多方查证,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后,释放了他们。随后,高敏珍夫妇在蔡畅的陪同下去见毛泽东。毛泽东亲自下厨炒菜,宴请了他们,席间毛泽东说:“我们没有经验,上了敌人的当,你们受苦了,现在弄清了,好好工作吧!”临告别时,毛泽东还幽默地说:“‘夜明珠’可是宝贝哟,我们不能把‘夜明珠’关在黑牢里,要让‘夜明珠’的光彩闪烁在革命的事业上。”高敏珍深受感动,原有的怨气顿时烟消云散,更坚定了革命信念,立即投入新的工作。在为中央党校师生讲话时说:“是党把我从封建主义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并培养了我,作为一个革命者来说,对党对人民只能忠心耿耿,而不能考虑个人得失。母亲有时也会委屈儿子,但并不是不爱儿子,难道儿子能去抱怨母亲吗?”与此同时,高敏珍还帮助其他在审干中蒙冤的同志放下思想包袱。
1946年,她担任边区妇女合作社副主任,领导合作社组织群众搞好纺织和商业经营、运输工作。 1947年,胡宗南军队进犯陕北时,她带合作社转移,保证了“人在物资在”,将全部财产安全运过黄河。
高敏珍在山西晋绥边区带病转运物资,支援前线那段时间,工作条件非常艰苦,为了躲避国民党飞机的轰炸,高敏珍怀揣小米干饭煮鸡蛋,每天天刚亮就带上自己才8岁的女儿往山里跑,藏在大石头底下,待天黑了再回村。时长日久,女儿得了一种怪病,右边肚子里长了个大硬块,好多天不吃不喝,高烧不退,整日昏迷不醒,生命岌岌可危。高敏珍心急如焚,告诉在别处工作的丈夫蔡子伟,丈夫请来一位姓尚的医生,救了女儿的命。
1949年,高敏珍参加了边区第二次妇女代表会,并被选为出席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
1951年后,高敏珍历任西北妇联委员兼生产部长、中央农业部人民公社局副局长等职,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旺盛的革命志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1961年身患癌症,仍随王观澜部长赴陕西巡察。1963年病逝,年仅49岁。
高敏珍这种对党忠贞不渝的革命精神,备受毛泽东的赞赏。后来,毛泽东提及她时,无不惋惜地夸奖道:“米脂的这颗‘夜明珠’不一般呀!”